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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判决离婚(2)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人,常常好逸恶劳、不务正业,既消耗了家庭财产,严重影响了夫妻互相扶养义务的履行,使夫妻之间在物质生活和感情生活上出现了严重障碍,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已经丧失。因此,赌博、吸毒等行为是严重危害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违法行为。配偶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多次教育而屡教不改者,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一般法院会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的独立,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一般人会问:是否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那么我们要分析具体情况,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比如工作原因造成的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特别提醒:很多人以为分居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了,实质这是一种误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分居两年不会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解除。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或到法院诉讼离婚,不可能因为分居满两年就自然解除了婚姻关系。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双方是否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了。当然,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而已。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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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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