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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婚前协议成离婚催化剂(2)

时间:01月13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目前这些“因一方强硬坚持下而达成的婚前财产协议”,对未来的婚姻生活,会产生以下的负面的影响:

  1、婚前财产公证,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会影响感情的。一对即将结婚的男女,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另一方的心里立马就是一凉,即便当时会答应,心里还是会存有芥蒂。这会导致感情上的冰冻。

  2、做“婚前财产公证”对和谐的建设是个难题。尤其在思想保守的老一辈父母心目中,觉得这样的儿媳妇不是真心跟自己儿子过日子,在心理上会产生一些不良情绪,影响日后的相处。

  3、婚前财产协议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夫妻双方对的投入成本。这就像AA制夫妻一样,选择“婚前财产协议”必定是更加爱自己的群体,这类群体,一般会控制自己对家庭义务的付出量,要求等值的付出和回报。久而久之,会滋生自私利己的心理。

  在婚姻中付出越多,珍惜越多,而“婚前财产公证”让一个人的婚姻财产更安全的同时,也让情感安全度越来越低!

  婚前协议,其实是现代人进入婚姻前的一种自我保护,这种保护,往往是以伤害对方的感情为代价。生活中,有些夫妻没有做过婚前的种种协议,小日子依旧过得生动有滋味,那是因为他们懂得把“自我保护”潜移默化的渗入到生活中,比如,结婚的前几年,如果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磨合到位,可以尝试着建立一个家庭公共账户,每月从夫妻双方各自的收入中拿出相同的一部分,作为家庭消费资金,剩下的,各自存起来做私房钱。相对而言,这是一种更为人性化、且更容易为双方接受的财产态度!

  当然,如果真的希望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谨记一条原则: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不要光把自己的受益点摆得清楚明白,首先你先得把对方的受益点一条一条帮他(她)分析清楚,这样,你才能更容易让对方愉快的接受,也唯此,对方才不会觉得你仅仅是个“贪钱无情”的人!

  婚前财产协议”,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种法律公证,它的前提是:必须是要有爱,只要双方在爱的前提下坦诚接受对方,这样的协议,才有可能为婚姻保驾护航,否则,它会刺伤你。

  “爱”让男女走入婚姻,但“爱”解决不了婚姻中的所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就该是笔糊涂账,越糊涂的婚姻越有粘性,要想过得快活,切忌别算得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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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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