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规定》出台后离婚最好去台湾
王婷法官提醒说,《补充规定》出台后,如果台湾配偶有大量的财产在台湾,子女也在台湾,那么最好在台湾当地法院打离婚官司。
这样在程序上省去了很多繁琐的手续,法院执行起来也方便。 在内地打官司比较难举证,所以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