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如今,“丈母娘需求”面临重大考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引发争议的是:婚前购的房拟定为首付支付方个人财产。而制度,无论怎样做都不利于婚姻稳定,恰恰是这种制度造成了中国当前有产者见异思迁大胆离婚的原因。
新《婚姻法》征求意见稿在公众讨论中何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如何正确认识其关于婚前房产的产权归属认定,“丈母娘需求”背后又有哪些社会学、法学方面的原因,为此,请教了社会学、法学方面的两位专家。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程平源分析认为,现代国家的婚姻法律制度主要功能在于,一是保障婚姻自由,二是保障婚姻稳定,我们从建国后的第一部婚姻法至今一直摇摆于这两者之间,当今中国离婚率上升很快,主要是由社会变迁的多种因素导致的,只有分析这些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婚姻稳定。实际上,现代法治国家的婚姻稳定恰恰是通过夫妻共享婚后财产来保证的,使人不会轻易离婚,否则他或她会丧失一半或更多财产。而财产分割制度,无论怎样做都不利于婚姻稳定,恰恰是这种制度造成了中国当前有产者见异思迁大胆离婚的原因。
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崔武也坦言,原来结婚八年婚前所有财产转为个人财产的规定还是比较合理的,旧《婚姻法》规定,结婚前购买的财产还是归购买者个人,但是结婚满八年就转变成。后来,这一条例被改成永远是个人的婚前财产的了。“一概不转化我觉得也不对。结婚后实际上是共同打理、维护这些婚前财产。既然婚后都付出了劳动和经济,应该给转化。但必须有一定年限,防止结婚变质。”对年轻情侣或年轻夫妇的买房行为,崔武也给出建议,如果想避免一旦离婚造成的财产纠纷,最好男女双方事先进行约定,约定要大于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