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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 (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

  如何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1)一方所有的;


  (2)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扩大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解决夫妻中存在的问题,有狭窄之嫌。

  一、“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究竟意欲何指?


  个人存款、物品自然属于婚前财产,那么房屋和一些贵重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呢?


  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后者是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的。


  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满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满4年,即为。从立法本意上看,婚姻法(修正草案)仍不排除这一转化。其实这一转化有其不科学的地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贵重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仅仅因为经过一定的年限,就能名正言顺地成为共有财产,那么不够贵重和价值不够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更能转化,如此一来几乎所有的个人婚前财产都被囊括其中,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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