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院离婚
协议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涉外离婚
离婚赔偿
收费标准
离婚信息
离婚房产
离婚案例
理论研究
离婚法律
离婚文书
服务内容
聘请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产分割
>
婚后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吗?
时间:
12月27日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上海离婚律师
可以。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可以。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分隔线----------------------------
上一篇:
夫妻一方为控股方或实际经营方在离婚前转移公司资产的方法及处理
下一篇:
离婚时,夫妻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口头的约定
打印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