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的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协商处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当事人双方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此次在修改时,特别强调了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自主处理权,即对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自由协商处理;双方在处理财产时有充分的自主权;双方的协商处理结果具有优先性。
B.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应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所以要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主要是基于妇女和儿童通常情形下处于相对弱者地位,在经济上需要适当照顾。
C.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第三者、虐待或伤害配偶或配偶直系长辈等而起诉离婚的案件,除了分清是非,谁是无过错方严肃处理以外,在调解或判决离婚时,财产分割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照顾数量的多少,可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而定,以不影响有过错的一方的基本生活为限。
D.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时不仅要注意财产的价格,还要注意使用效益,对生产工具等物品,应尽可能分给需要一方或能够充分发挥该项物品效能的一方。
E.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当事人双方不得在分割财产时侵犯他人利益。
【备注】
1 . 夫妻财产如上所述包括法定财产和约定财产,离婚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新修订的《婚姻法》,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应当遵守的原则有:( 1 )均等原则,( 2 )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3 )离婚损害赔偿原则,( 4 )经济帮助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
2 . 在法定财产中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者有权占有、 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在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中遵守: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原则。
3 . 对于夫妻约定财产,按照 《婚姻法》第 19 条规定: “ 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在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中遵守: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