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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处理方法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 离婚 分割时应归属一方。 夫或妻以个人财产为由主张该财产权利时,其举证责任问题的处理 一方婚前的工资、奖金由工资单、工资存单等证明;一方婚前购置的财物由购物

  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应归属一方。

  夫或妻以个人财产为由主张该财产权利时,其举证责任问题的处理

  一方婚前的工资、奖金由工资单、工资存单等证明;一方婚前购置的财物由购物发票证明;一方婚前生产、经营的收益由出资证明书、生产合同等权利证书证明;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证书证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由遗书和赠与合同证明;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可以由部队出具证明。

  此外,个人财产数额较大的,取证难度较大的,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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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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