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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规

  的范围 如何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我国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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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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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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