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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本文主要提供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婚后几年算共同财产等问题进行解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主要提供夫妻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婚后几年算共同财产等问题进行解析。

  一、夫妻共同财产定义、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关于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的规定,女婿、儿媳不在人的范围之内,如果将一方继承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而遗嘱继承则体现了强烈的个人意志性,遗嘱人将其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体现了对其所拥有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将夫妻一方因遗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变更了遗嘱,这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限制了其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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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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