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财产分割>

丈夫婚外恋 妻子离婚获财产

时间:02月0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丈夫婚外恋 妻子离婚获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带异性回家居住。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此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方,因此支持了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并在财产分割方面倾向女方,将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分给了女方。

  原告起诉称,原、被告婚后感情较好,后被告出现对婚姻不忠的情况,因被告与一女子在家中同居,原告发现后并拨打了110。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故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庭审中被告辩称,当天在家中留宿的女性并非第三者,不同意离婚。法院经调取110报警询问笔录,证实了被告曾带女性回家同居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是有过错的,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考虑到被告有过错,双方存款的五分之三归原告所有。详情请预约咨询上海离婚律师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