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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有“婚外情”在分割财产时能否多分?

时间:02月0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一方有“婚外情”在分割财产时能否多分?

    离婚过程中,许多当事人想尽一切方法去获取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但是当我们问到为什么要获取相关证据时,大家的回答如出一辙,他们说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多分财产了。其实这只是人们想当然的一个想法,认为对方既然有婚外情的过错,那么就要承担一个财产损失的代价。事实上,我国《婚姻法》并不是这样规定的,现行《婚姻法》在财产分割上面是做了如下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需要提醒的是,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比如说夫妻之间在婚后有一处共同房产,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分得房子而同意给对方适当的折价的话,那么法官就可能考虑把这处房子判给无过错方。而由无过错方给予过错方适当的折价,这也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一种照顾。所以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的想法只是一种想当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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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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