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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可以成为证据吗?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经常有人提出:与别人有争议,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私下录音有效吗?可以成为证据吗?这些证据合法吗? 

  本站做如下分析:

  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私下录音所取得的证据并不违法,可以成为证据使用,但是是否能定案,还要结合案情和本案的证据综合考虑。

  那种认为私下录音都是非法的看法是错误的,当然如果录音手段或过程中涉及有非法手段,可能会导致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第七十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视听资料属于证据形式之一,而在与对方交涉过程中录音本身并不必然涉及违法行为。

  实践中,已有案例因为录音证据的关系而决定案件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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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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