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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欲公证丈夫外遇短信当离婚证据 公证处拒绝

时间:01月1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大事老婆欲公证老公的外遇短信?不行!如今短信公证正成为新兴公证业务。“有一位太太拿着老公的手机来找我们,说里面有老公跟第三者联络的短信,要我们公证短信作为的证据。这种业务我们拒绝办理。”在昨日(14日)的市公证处新闻发布会上,公证处主任陈锡道告诉记者。 陈锡道解释,任何人只能公证自己的手机短信内容,“公证其他人的,即使是夫妻关系也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我们不能公证。”而且,即使是自己的手机短信,也只有买手机卡时有身份证明的卡才能做公证,“如果不需要登记身份就能买的卡就不能做公证。”

     与此同时,广州市公证处公布了各种假公证。“近期我们在办证过程中发现,伪造公证书的事件明显增多。”陈锡道介绍,伪造的公证书五花八门,“除了截获假冒该处发出的伪造公证书外,还发现经过篡改的公证书,骗子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什么招数都用上了,企图借助公证的诚信力瞒天过海,骗取钱财。”

     陈锡道介绍,广州市公证处2006年办结经济合同公证7.6万多件,其中抵押贷款合同3.5万多件,买卖合同2000多件,其他合同3.9万多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方面的公证是增长最快的公证业务之一。伪造房主的卖房委托书的事件越来越多,今年上半年已经发生20多起,比去年增加了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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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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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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