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法院离婚>

拿到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还需要再去办离婚证吗?

时间:01月16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有许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误解,以为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再去登记机关办理,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一方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后,不需要再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同样,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也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换句话说,离婚证或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