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但是由于不了解《婚姻法》,又不好意思去律师事务所,所以就会找咨询公司、调查公司。”董律师认为这是人们的知识和观念问题,“还有很多人以为,找了律师就是奔着离婚去的,也不愿意见到律师。”
民政部门对此类公司在婚姻调解、离婚调查中的作用出言谨慎。“我们能够接受严格按照《婚姻法》来进行调解、疏导、帮助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咨询机构,但由于这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对此大家都还需要摸索、依法办事。”一位民政工作人员对记者这样说。
记者手记
但愿婚姻不需要调查
有个脑筋急转弯题目:“结婚证书什么时候派用场?”答案是“离婚时”。到了采访结束时,本组记者、编辑都能猜出来了。
婚姻的定义一直有两层意思,第一层当然就是指完全两个人的事儿,第二层就是作为一个社会现象,不免要牵扯到两个家族、两个单位、准生证、街道民政计划生育等等一堆事儿。
就第一个层面来说,婚姻调查公司绝对是个尴尬的存在,真的不关你什么事儿。两夫妻相处不好,自己解决不成?不少一下子闹成离婚的夫妻,就是因为平时缺乏沟通、或者沟通不善。沟通,就是平等地商量,不是“我一定要强迫你按照我喜欢的去做”。二三十岁的人,不要试图改造他/她的性格和生活习惯了,非常难而且不太可能。除非遇到什么重大变鼓。理智的婚姻就是相互忍耐和妥协。搞到要调查公司帮忙,这是个幼稚的婚姻。
记者特别同情谈判专家范老师的一点,每次在电话刚打通的时候,都能听出她声音里的警惕味儿:“您好,请问您是哪位?”直到认出我了,松了口气又开始紧张,虽然不用谈判却要字斟句酌地接受采访了。一边掌握着人家的大量隐私,一边又得小心翼翼地使用,全靠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这也是一种负担。
需要调查公司介入的时候,这个婚姻是不是其实也没什么意思了?有个律师就认为,别调查来调查去了,心平气和地分手,祝福对方有新的开始吧。可也真有离不了婚的,出于名利的权衡,不方便离婚的,倒是需要调查公司的谈判和拉锯。这不能算是中国特色,古往今来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