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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何认定夫妻共同生活呢?

时间:04月16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那如何认定夫妻共同生活呢?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要是在一起生活过,就应认定是共同生活,但办理登记手续后未在一起同居的,则未共同生活。理由是最高院在制定这个司法解释时,就考虑了风俗观念,所谓的共同生活与非共同生活的区别是大家都知道双方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当然不能简单理解为性生活)了,基于此种认识结婚后即便才生活一天也可以构成“共同生活”。

    因此,共同生活一般应当从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共同生活的形式及经济是否独立等方面综合考虑(当然,这是一个法官有很大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是否退回彩礼之所以要考虑是否共同生活,主要是因为共同生活既有物质上、财产上的共同消耗,也有感情上的共同交流、抚慰。举个不确切的例子,如果男女双方只是在结婚当晚住在一起或虽住在一起但没有进行性生活或者仅当晚进行了性生活,第二天女方就跑了,以后一直没在一起,这些情况下能算共同生活吗?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夫妻身份本身存在特殊性,不应单纯的认为两个人在一起,或进行过性生活,就简单的认为是生活在一起。因此,如果共同生活时间短而彩礼多,财产上的共同消费不多,感情上的抚慰交流更少,例如收了几万元的彩礼,只一起生活几天,那么,便不能以有共同生活作为不退回彩礼的理由。
以上信息来自: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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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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