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法院离婚>

女子索要10万婚外情补偿金被驳回

时间:02月04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女子索要10万婚外情补偿金被驳回

  与情人闹崩后,20岁的武汉女子刘芳拿着情人张文东写下的欠条与之对簿公堂,要求张文东按约定给付10万元补偿金,张文东反诉要求刘芳返还其不法赠予的2万元。法院认为,赠予合同无效,不法原因支付的2万元不得返还。  2003年2月,18岁的女子刘芳到武汉一咖啡店打工,认识了常来此消费的已婚男子张文东。一去二来,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35岁的张文东和刘芳多次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刘芳怀孕后,要张文东与其妻子离婚,而张文东则让刘芳打胎,刘芳以此为要挟,让张文东赔偿青春损失费15万元。

  后经协商,张文东为刘芳写下一张欠条:“我和刘芳发生一段爱情关系,因为我已成家,不能与她一起生活,使她在感情上受到了伤害,我愿在经济上给她一些补偿,给现金12万元整。现付清2万元,欠10万元于2005年7月1日付清。今后我们不再有任何关系。”

  两人在欠条上签字后,刘芳做了人流手术。后因张文东一直未按协议给付欠款,今年7月15日,刘芳便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张文东给付补偿金10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张文东提出反诉,要求刘芳返还一年前已给付的2万元现金。  法官说法:张文东婚外与刘芳发生两性关系,有悖社会公德,因双方系两厢情愿,不存在欺骗等行为,因此,对婚外性行为之双方均系故意为之,且是一种违反性道德的行为。所以,双方对行为的发生均负有过错责任,不存在补偿问题,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亦不受法律保护。

  张文东与刘芳间的赠予合同因违反了公序良俗而无效,双方约定的给付因合同无效而成为不法原因给付。因此,驳回刘芳诉讼请求和张文东要求刘芳返还2万元的请求。详情请预约咨询上海离婚律师 (http://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