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育对妻拳脚相向,妻子忍受16年终诉离婚
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接过判决书的妇女谭某站在法庭外,显的那样的无助。
已近不惑之年的谭某,与丈夫朱某有16年的婚姻,婚后,由于朱某有生育障碍,加之朱某未坚持治疗,致使谭某一直未生育子女,夫妻关系长期不睦。
朱某性格孤僻,最忌讳人家说他没有孩子,每当在外听到人家有意无意议论或笑话他没有孩子后,不光要和人家大闹一场,在家还要把怨气洒向妻子,轻则故意找妻子的茬,重则对妻子拳脚相向,10多年来,谭某受尽委屈。
为了老年生活有一定保障,2009年,谭某决定外出务工。2010年7月,谭某来到法院,要求离婚。详情请咨询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