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法院离婚>

婚姻因无法生育再次诉离获准

时间:03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婚姻因无法生育再次诉离获准

  一对曾经恩爱的夫妻,因为妻子生理原因,结婚四年多一直没能生育儿女,导致夫妻之间经常吵架,厌倦这种生活的妻子二次起诉要求离婚,最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郭晓红(化名)与被告李桂生(化名)离婚。8月24日,离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被告相识相爱还要追溯到2005年上半年,那时原告刚满20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经朋友介绍相识。相识后两人互生爱意,经过近一年的恋爱,同年12月16日两人进行登记结婚,2006年3月27日举行婚礼。婚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2007年,两人为了把小日子过得更好,商量一同外出务工。此后,因原告生理原因,一直未能怀上小孩,为此事,两人经常吵架。

  2009年3月31日,原告到南昌市入院治疗,医院为原告实施了手术,被告接原告通知于次日赶到南昌,并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原告在娘家休养一段时间,然后回到被告家,不料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原告于同年4月回到娘家生活,被告多次前往欲接回原告,但遭到原告拒绝。2009年7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遂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判决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改善。决心离婚的原告6个月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而结合,婚姻基础好,但婚后因原告生理原因未能怀上小孩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特别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夫妻关系仍未改善。现原告再次起诉与被告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详情请咨询上海婚姻律师,http://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