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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性病史婚前未体检,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时间:10月18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隐瞒性病史婚前未体检,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人生三大喜事,新婚大喜排首位,但是新郎却对新娘隐瞒自己的性病并故意不做婚前体检,奈何纸终究包不住火,洞房夜时新娘终于知晓,一下子从人生大喜跌到大悲的新娘愤怒难当,向法院提起了婚姻无效诉讼。近日,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婚姻纠纷作出判决,确认原告倪婷兰与被告刘家贵的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原告倪婷兰与被告刘家贵都是余江县高公寨林场人,双方本是发小,从小青梅竹马,两人都在外地打工,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两人经过5年的恋爱长跑后终于决定结婚,并于2013年7月正式登记结婚,但未作婚检。本来也是一个美好的家庭,可这一切都因为被告刘家贵的欺骗而终结。新婚的当天晚上,被告见再也隐瞒不住,向原告说明了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无法同房。原告倪婷兰如遭遇晴天霹雳,惊骇莫名。两人第二天来到余江县人民医院做了检查,经医生确诊,被告刘家贵确实患有重度淋病,并具有传染性,得知消息的倪婷兰一下子惊呆了。后来刘家贵坦白,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曾背着倪婷兰有过不洁性行为,从而染上了性病。

  感觉被骗的原告倪婷兰无法忍受被告刘家贵背着自己做这种勾当,于2013年7月来到余江县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诉讼,理由是被告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性病史。

  法院认为,被告刘家贵在婚前患有严重性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却并未告知即将与之结婚的原告倪婷兰,使倪婷兰在受骗的状态下与之结婚,婚后也并未治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作出判决,确认二人的婚姻无效。详情请咨询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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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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