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方面: 1999-2004年度成功案件27例,其中有一审由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孙院长主审涉案1600万的离婚案,有1200多万1例,500万以上2例的财产分割离婚案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及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办理婚姻案件主要涉及,财产分割,,确认方面,不可分财产确认,确认、法人财权确认,等。
公司方面: 广南股权转让案,通达挂名股东纠纷案,色德破产案,信真分立纠纷案,南旅资产重组案,百济股东纠纷案等。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经营权,公司类案件不具体介绍,本律师办理公司类业务主要涉及注册资本归属,效力,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纠纷,股权确认,股红分配,债转股,约定不明股权归属,未认缴出资纠纷,股东会议效力纠纷,,资产重组,等。
刑事方面: 1、2003年接受吴某委托,成功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从法院判刑定罪免予处罚到有期徒刑六年)。吴某父亲被害(),此案经过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非本人代理),判决第一被告人无期徒刑,第二被告人定罪免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没有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律师接受吴某委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对民事部分发回重审,刑事部分决定再审(审判监督程序)。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第一被告人犯,处无期徒刑,第二被告人犯罪,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判决二被告人赔偿十万余元。
2、2003年接受肖某家属委托,对涉嫌盗窃(价值人民币60万财物)一案作辩护,公安机关以向检察机关提起《》,在,本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授受本律师辩护意见,以赃物转移罪向人民法院起诉,东莞市人民法院采纳本律师辩护意见,肖某是从犯,是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认定赃物转移罪,判一年九个月。(其余几个被告分别判十四年,十三,十二年等) 3、2004年成功为陈某作案,陈某被指控犯聚众,惠州市某县人民法院接受本律师辩护意见,当庭判决陈某无罪。
4、2003年接受林某家属委托,对林某涉嫌一案作辩护,荔湾区人民法院采信本律师辩护意见,判5年6个月(司法解释规定持枪抢劫的,判10年以上)。
赔偿方面: 1、2001年,国内第一例保姆损害(死亡),胜诉(二审)。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深圳晚报均作了报导。
2、2002-2003年度,成功办理多例道路案件,其中有一例国内少的成功案件,公安机关认定成某对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法院采纳本意见,不予采信某公安机关道路,成某因此无需向死者家属支付近16万人民币。
房产方面: 1、处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诉深圳某房地产公司担保代偿500万一案,本律师接受房地产公司委托,经过几次谈判,最终致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撤诉,为房地产公司挽回的商业信誉及极大的。
2、处理深圳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雕XXX家园)30例商品房诉讼,通过谈判、和解、诉讼,使大部分客户撤回诉讼,极大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办理多例诉讼。
产权方面: 1、2000至2002年度处理了11例关于网站侵权案件。涉及到非法复制与传播等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和域名案例,互联网的,互联网有关合同纠纷,计算机软件案例等。
其他方面: 1、今天(2004年5月26日),是我自律师执业几年来最开心(有点虚荣)的一天(尽管案件标的不算大)。因为,法官又一次当庭宣布我代理(辩护)的案件全面获得胜诉(当庭宣布判决结果,目前法制环境下,属全国少有的现象)。我接受黄埔罗先生(原告)的委托,就其与增城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购买“百塔林”(墓穴)一位(36000元),“金碧福座”(骨灰位)三位(共30000元)二案件,此案双方争议焦点大,案件极及新颖和复杂,社会影响大,信息时报“今日开庭”栏目记者闫晓光等人跟随本律师作当庭报导。增城市人民法院采信本律师代理意见:公墓属于特殊行业……被告有诱骗行为……原告不是丧主……被告违反国家及地方公墓、殡葬等,搞墓穴、骨灰位传销、预售活动,双方合同应视无效……应返还款项及赔偿损失。
2、处理了深圳市银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原20多名老职工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经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的本律师代理意见(超过/部分超过),为委托人挽回了近百万的经济损失。
3、深圳康XX实业有限公司拖欠深圳市银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货款40万纠纷一案,本律师接受深圳市银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因委托人遗失证据,经过法庭辩论,运用逻辑套出对方自动提交证据,法官当庭宣判我方胜诉。深圳市银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奋勃说“肖律师真厉害!” 典型案例说明: 部分案件是本律师与其他律师合办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到当事人隐私或未得到当事人许可,不便公开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经营权,公司类案件不具体介绍本律师擅长婚姻方面,合同债权方面,公司方面尤其是股权转让,损害赔偿等经济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