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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作为女律师,尤其关注案件,并在此类案件中有丰富而独到的办案经验,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受到当事人的信赖。国内一些有影响的报刊如《知音》等多次邀请她就婚姻家庭方面的热点问题发现法律意见。 |
当前,包“二奶”、重婚的现象屡屡发生,它冲击了一夫一妻的制度,也造成不少家庭的离散,使一些无辜女性和孩子深受其害。刘律师全力为这些受害女性讨回公道,为她们争得并得到。李某发家致富后瞒着妻子,在外以夫妻名义与第二个女人同居并生育一子。迫于二奶要告他重婚的压力,他与妻子离婚。在离婚是,妻子请刘,刘律师不仅为她查明了李某隐匿的财产,而且还查明了他不但有二奶而且还与第三个女人同居。刘律师为李妻据理力争:首先,她根据《》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对隐藏的一方可以不分和少分,刘律师主张将李某隐藏的财产作为李某应分的财产折抵;又根据〈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李妻又获得了赔偿。李某输了官司又输掉了财产之后,他对前妻和二奶都十分恼火。为了逃避法律上的重婚罪和巨额的经济赔偿,他决定不再结婚,也不再以夫妻名义与女人同居,而是采取了更为隐蔽的方式与其他女人秘密姘居。他的“二奶”知道了这些事之后,又找到刘律师咨询,问她是否可以分得李某的家产。“二奶”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于是,刘律师又为她做了代理,其财产按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做了合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