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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分割给第三者

时间:12月27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某公司经理王某(男)喜欢上酒吧女刘小花,刘小花明知道王某有妻子,但看重王某有经济实力而与之同居,后来两人在刘小花的家乡又进行了。后来,王某以自己名义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供自己和刘小花居住。王某的合法妻子李玲发现了丈夫与刘小花重婚的事实,愤然,并控告两人的重婚罪。刘小花提出商品房是王某与她同居期间买下并供两人用的,她可得一半产权。法院受理后,查明了王某与刘小花的重婚及商品房是用王某的钱买的事实,据此,法院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刘小花有期徒刑6个月,驳回了刘小花要求分割的起诉,把商品房作为王某和李玲的夫妻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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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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