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案例>

怀孕可以离婚吗?(2)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纵观本案,从社会效果来看,原告赵某已怀身孕九月余,如果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或许有利于保护妇女和胎儿正 常发育成长,也许能被社会大多数人接受,但是,准许离婚 与否,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法定标准的。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 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 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 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 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 .更多地关注因婚姻解体的遗留问 题,完善婚姻的法律公平救济制度,尽量将离婚当事人,尤 其是无过错方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损害减少到最 低点,以体现法律所坚持的公平在正原则。

  在本案中,既然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 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又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准许原、 被告双方离婚是完全应该的一一既有事实依据,又符合法律规定。

  故第二种意见是合适的,本案准许原、被告双方离婚是正确的。因为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故法院告知双方 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子女如养问题。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