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3次沟通后,老钟向刘洋法官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说,原被告居住的房子已经在儿子时过户给了儿子,现在已有了孙女。自2001年起,郑雯就开始与丈夫分居,两人可以分割的财产只有家具和存款。因此,老钟建议原被告可离婚不分家,因为如果离婚也分割了财产,那么整个家庭将从此笼罩在阴影之中。如果财产不分割,说不准还有和好的希望。
接下来,刘洋又安排老钟分别跟郑雯夫妇单独交谈。对于老钟的建议,原被告基本能接受,这让老钟很欣慰。但是,当老钟约他们在6月30这天同时来法院,准备进一步做工作时,被告突然“变卦”,说不同意离婚了。
郑雯很生气,说不同意那是他的事情,她这婚算是离定了。
调解的大门,似乎正在缓缓关闭。
3、这个电话,给法官刘洋心里透进一丝光亮。他感到,事情还有希望
7月6日这天,刘洋法官主持证据交换。原被告、律师、儿子均到庭,但双方都没有提交证据。
刘洋抓住这一时机,继续调解着。
郑雯的儿子说,他从记事起,父母就争吵不断。被告先是承认儿子的批评,接着把话题一转,开始指责儿子不孝。儿子不停地解释着,被告却一言不发。原来,郑雯和儿媳关系处的不是很好,儿子、儿媳因为收入低,经常伸手跟父母要钱……
刘洋觉得,再这样扯下去没什么意义,就打断他们的相互指责,分别与原被告谈话。被告说,他是在无法忍受妻子的态度,所以才同意离婚。被告的一番话,让刘洋感到他性格中的执拗,但从他的表情上也看得出,不同意离婚才是他的真实想法。被告还说,前些年妻子经常早出门去朋友家帮忙,晚上才回来。她身体不好,几次劝她多休息,可她就是不听。她是个热心肠的人,她宁可自己受累也要去给别人帮忙。
郑雯什么也不愿意说,只是要求尽快离婚。
交谈中,刘洋意外得知这样一条消息:被告的亲戚正从外地赶来济南,为原被告说和。刘洋对被告说,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刘洋同时还建议郑雯的儿子,先将母亲接到他的家中,利用开庭前的这几天再做做工作。郑雯的儿子说,没问题。
被告和他的儿子离开法院后,刘洋单独留下郑雯。在向郑雯表明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慎重态度后,她表示对于离婚没有什么协商余地。如果法院这次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她将继续起诉。
郑雯走后,刘洋又给被告律师打了个电话,传达了郑雯的态度。律师表示,再和被告王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