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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效力如何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赠与物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财产,则赠与人对赠与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自然可以自由处置,不需经得配偶的同意。

  2、如果赠与物属于,则赠与人的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

    对于,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民法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共有共有财产,共有人的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

  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通常这些针对的都是夫妻共有财产中大得物件或特殊价值的物品,如果一方单独赠与一本书,这种行为是可以不予考虑的,一方可以有权单独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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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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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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