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亲朋好友,被告当庭宣读了保证书。郑雯听后放声大哭,但仍不同意调解和好。
刘洋再次宣布休庭。
山重水复,峰回路转。休庭期间,郑雯单独把刘洋叫到一边,说想请他帮个忙。刘洋点点头,表示同意。她说,虽然接受了丈夫的歉意和保证,但为了让他有个彻底的警醒,所以她一再坚持离婚,甚至同意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希望法院判决他们不准离婚。
此时,刘洋才真正理解了郑雯起诉的真正用意:丈夫无端的怀疑给她造成了多年感情的伤害,名誉是女人的第二生命,她不能在丈夫的怀疑中继续生活下去,尤其是丈夫倔强的性格不肯改正,她希望法院能够帮自己一把。
庭审,继续进行。
法庭辩论一结束,刘洋就当庭宣判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宣判后,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5、案子结束了,主审法官刘洋感到还“有话要说”
在2个月的时间里,离与不离伴随着每一个环节的或进展或受阻而跌宕起伏。
案子结束后,主审法官刘洋感到还“有话要说”。
于是,他又在判决书之后,写下了这样一段“肺腑之言”:“你们都具有山东人传统的善良、朴实的优点,但有时倔强的性格、急躁的脾气会产生家庭难免的冲突,无根据的猜测、怀疑也加深了你们的矛盾。夫妻间的争执在所难免,我相信经过本案的审理,双方都能冷静下来面对婚姻中存在的无问题,也能认识到固执、急躁对婚姻造成的伤害。人生的路很长,二人牵手婚姻的路途也不平坦,幸福的关键在于能否愿意因对对方的爱而有所转变。你们近三十年的婚姻,有幸福更有坎坷,一路走到现在不容易。在此,我真诚希望二位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2009年8月10日,郑雯再次来到法院,领回了原件。从她高兴的神情中,我能猜得出她和丈夫又住在了一起。刘法官问她现在怎么样了,她笑着说,都好了。
经过这十几个来来回回的沟通、交流,案子终于有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刘洋法官也可以放心了。他说,言归于好,其实就是对法官经过调解所付出努力的最大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