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城市家庭处于独门独户,农村家庭成为独家独院。家庭与家庭,居民与居民之间,形成了一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这种生活方式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老人们退休后从社会走向家庭,生活也由职业型转变为休闲型,社会活动范围也相对缩小,从而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心理发生老化,时常被失落、孤独、焦虑、猜疑笼罩,使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他们渴望情感关爱,企盼心灵慰藉,希望人们走进老年人的内心世界,给他们带来幸福、快乐、充实的生活。所以,老年人不仅要求有满意的物质赡养,而且要有满意的精神赡养。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人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扮演子女的角色。在父母年轻力壮时,子女享受着其给予的无微不至的爱和关怀,正是这份爱和关怀呵护子女茁壮成长。在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父母却已经耗尽了精力,变成了年老体衰的老人。如何回报父母对子女的无私奉献,如何让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更幸福安宁,对于这个问题,身为人子的我们应该用实际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夷陵区人民法院·李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