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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能够反悔?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案情】

李梅发现丈夫大军经常以加班名义夜不归宿。在李梅的追问下,大军承认有了第三者,并向她保证不再与第三者来往。

但今年3月,李梅发现丈夫“旧病复发”,遂与他发生了激烈争吵。在多次争吵后,双方签下“协议”,约定李梅儿子并分得大部分财产和存款。

今年10月,李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方,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处理财产。法院会以双方协议为依据判决吗?

【评析】

“财产分割协议”作为证据对判决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如协议书中所述的财产状况,可以证明夫妻有该共同财产。

但若有一方对于及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法院也可能不根据该协议的内容来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判决是考虑双方庭审时的意见和相关证据独立作出的。

如果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了,之后有一方认为财产协议的处理显失公平,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法律界网站提示】

财产分割协议并不是签订了之后就有终局效力的,它可以在没离婚前无条件反悔,也可以在离婚后有条件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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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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