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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离婚后对方仍可以要求分
时间:
01月05日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
上海离婚律师
问题:女方有存折,男方不知晓,时,女方隐瞒了此事实,两人离婚后,男方发现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某银行开有一个帐户,于是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女方隐瞒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庭审过程中女方表示,该笔存款已用于家庭生活,但没有相关证据佐证。
最后,法院判决女方将隐瞒财产分一半给男方,承办此案的法官说,女方虽然称存折内的最后一笔存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并花完,但未能就合理地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花销予以举证,故应视为女方擅自处分了属于男方的一半存款,男方有权要求对该笔存款分割,依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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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文淳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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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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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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