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投资股票、股权的时:
(1)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2)投资购买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内部股权的,应将全部股权处理给原持股人所有,由原持股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