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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所得的房子出售是否要缴税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所购房满5年出售无须缴税 
  南昌市民李女士:我与爱人199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1992年办了产权证,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去年12月份,我离了婚,房子归我所有,并已在房管局办了产权变更手续。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南昌市地税局:按规定,个人将通过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适用个人转让住房税收政策规定,只是其购房时间按发生离婚财产分割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购房满5年的无须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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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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