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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时间:01月05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按夫妻关系存续时的约定确认,确认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确认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 确认婚姻存续期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其婚前、婚后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方式确认:

    一、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共同所有的是: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5、 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是指:
    1、 一方的;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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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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