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只要签订时没有欺诈、胁迫、显失公平、规避法律等情况,就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时,合法的夫妻财产约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约定必须完全自愿。
3、约定的内容必须完全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前,也可在结婚时或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是否公证,现行法律并不强制要求,但是公证对夫妻财产约定,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也就是起到证据效力作用。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经过公证的约定,要变更的话,应当重新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