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案例>

夫妻财产纠纷 公司财产不等于股东财产

时间:04月13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财产纠纷  公司财产不等于股东财产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夫妻离婚引发的公司财产纠纷案。原告女方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并确认她所持有企业支票和4枚印鉴章有效。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6年5月30日,属夫妻关系的汪女与徐男,签订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徐男出资48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60%股份;汪女认缴出资32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40%。妻子汪女为该公司的监事,具体掌管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账号章;丈夫徐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月15日,丈夫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称,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遗失,要求变更上述印鉴章,申请书加盖了公司公章。同年3月9日,汪女也向开户银行致函,说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账号章等4枚印鉴章均未遗失,要求使用原印鉴章。

   2007年7月30日,汪起诉到法院称,该房地产公司是她与丈夫共同出资800万元设立,在公司内部自己负责财务、监管企业财产,而丈夫徐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4月,在夫妻离婚诉讼期间,丈夫为独占公司银行存款76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谎称公司在银行留底的4枚印鉴章遗失,银行根据他的申请更换了印鉴章,致使自己拥有的共同财产处于无法监管状态,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股东利益。请求法院判令纠正丈夫徐的该行为,确认自己持有的支票和4枚印鉴章属有效。还向法院提供公司章程,来证明自己是公司股东、监事,丈夫徐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丈夫徐辩称,自己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公司的管理权,变更印鉴章也是行使管理职权。认为汪仅为公司股东、监事,并非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中也未约定由汪掌管公司印鉴章。自己申请变更印鉴章,真正实施变更印鉴章的主体是银行,强调汪起诉的主体资格有问题,对于侵犯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明确。


   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属于不同的财产范畴,公司设立时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财产就属公司所有,股东不再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仅依法享有股东权益。而汪以“公司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诉称缺乏法律依据。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规范管理,公司设立后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与决策,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股东也可以其他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据该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报告工作。鉴于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意志的表象,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应掌管与职务相关的公章、证照确保履行职责。法定代表人徐以公司名义,申请变更印鉴章,属职务管理行为。汪作为公司的监事,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有法定或约定履行保管相关印鉴章的权利,该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身为公司股东、监事的汪,若认为丈夫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按公司法规定提起诉讼。法院遂判决对汪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婚姻律师认为,当前夫妻离婚案件中,涉及公司股权、股份的案件越来越多,在诉讼中及诉讼前应该注意收集保护好相关证据,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分割,如果在离婚案件中难以保护,可以通过另案诉讼来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章来源于上海婚姻律师http://www.lihunla.com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