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党员不堪妻子信佛教 起诉诉离婚
王老先生今年71岁,他老伴儿张老太太68岁,双方于1991年5月登记结婚,俩人均是再婚。王老先生作为原告在法庭上告诉法官:“1993年,我老伴儿开始信仰佛教,近年来,她还参加了“念佛小组”,每周参加念佛活动一天,从早上6点开始离家念佛,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回家。如果适逢佛教节日时,她还彻夜不归,24小时参加念经活动。她在家自办佛堂,广为收集佛教光盘、书籍、佛像等宗教物品,花费无数。我是一个有着50多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无法理解老伴儿过分的行为举动,多次对她进行思想教育,劝她适可而止,无奈她不思悔改。因为双方已经无法就信仰问题进行沟通,我请求法院判令我们离婚。”
张老太太在法庭上表示:“我的确信仰佛教,并且参加了佛教念经小组,但这都是正常的信仰活动。老头儿不但不给予理解,还经常到街道的党委揭发我的活动,导致我被念经小组开除。他还经常到我的子女处诉说我的行为,让我的子女不断打扰我的正常生活。如果他因此要求离婚,我同意离婚。”
承办此案的法官在法庭上客观地分析了双方当事人产生分歧的缘由,认为双方均系老年再婚,共同生活多年,家庭和睦,十分不易,俩人应珍惜婚姻,一起互相扶助安渡晚年。因为张老太太信仰佛教有些过激,导致产生纠纷,但这个矛盾不是不可调和,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在法官耐心细致、有法有理的主持调解下,王老先生和张老太太当庭达成和解,张老太太同意不再痴迷念佛,王老先生也放弃了离婚请求。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王老先生起诉离婚理由尚不足以构成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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