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一面就闪婚 妻子失踪婚难离
娶回家的媳妇才共同生活几天就不见了踪影,最近,金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一对亲兄弟同时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当法院要求两位妻子出庭时,兄弟俩却说,他们与妻子失去联系长达两年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仙女"下凡农家屋
2004年10月18日晚上,金山区吕巷镇某村老黄家迎来多位客人。他们是来相亲的。
这门喜事得感谢两位儿子的姨妈俞梅。10月18日,俞梅听同一工厂的外地打工妹张美丽说,有一邻居专给人介绍对象,最近家里住着两个家境贫困、想嫁来上海的广西女孩。俞梅想到妹妹家两个孩子,至今没对象,就托张美丽介绍。
俞梅妹妹的两个孩子,正是黄春和黄冬两兄弟。
当晚,张美丽就带着介绍人吴良新和两个女孩来到黄家。老黄说:“见到那两个女孩后,感觉像仙女下凡似的,像在做梦。”
万元财礼定婚姻
兄弟俩在家里见到了荷花和菊花,她们都25岁,广西柳州人。匆匆见面,双方都有了好感。
介绍人表示,必须在两天内迅速登记结婚,因两个女孩借住在他家,就等于多了两张嘴吃饭。俞梅寻思两人是不是骗子,但介绍人拿出了两个女孩的身份证、户口簿,见各种证件一应俱全,俞梅放了心。
兄弟俩四处借钱,终于凑齐了13600元,作为介绍费和给姐妹两人家里的订金。
新娘失踪空欢喜
10月21日,仅见过一面的两对新人来到婚姻登记处闪电登记结婚。10月23日,兄弟俩带着妻子来到金山区石化的瑞鑫百货商场逛街,这时,两个妻子一起失踪了。
黄冬说:“在电梯门口,她们跑进去,说要上厕所,我们还在外面,就这样找不到了。”
兄弟俩找了几小时,始终不见妻子身影,回到家却发现她们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登记证都不见了,整件事像是一场有预谋的出逃。对于新娘的失踪,介绍人表示,他没拿到订金。
告上法庭求离婚
2006年1月,黄春、黄冬兄弟俩向金山区法院起诉,要求与荷花、菊花离婚。但法院经过调查后发现,他们缺乏办理离婚手续的必要条件。
受理此案的金山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表示:“如果起诉离婚,要有结婚证原件,而且被告必须到庭。”但兄弟两人的结婚证已被妻子带走,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金山区法院采用了公告送达程序送达有关诉讼材料,通知她们参与法院审理。但是,在法律规定的两个月公告期内,两名妻子仍然没有出现。
今年6月5日,金山区法院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
金山区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未生育子女,现被告离家出走时间较长,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诉请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准许。据此,金山区法院作出了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的一审判决。
对此,承办法官在采访时说:“就三四天时间,就草率成婚了,婚后实际上共同生活也就只有两天,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法院也觉得他们之间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之间又不尽夫妻的义务,这个案子我们感觉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了,所以法院最终是准许原告诉请要求离婚的请求。”
兄弟俩终于恢复了自由身,可留在他们心里的,却是一辈子的阴影。(本文中所有当事人均为化名)
以上信息来自:上海婚姻律师,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