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死亡留下欠款 法院判决债务妻需还
丈夫生前向他人借款8000元,死后债主上门讨债,妻子有没有还款义务?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判令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去年3月,邹某的丈夫张某向蒋某借款8000元,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并为蒋某写下借条,借条上只签有张某一个人的名字。同年8月,张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在邹某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后,蒋某拿着借条上门讨债。多次催要无果,蒋某将邹某告上法庭。庭审中,邹某认为借款系丈夫所为,不愿意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因该借款是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共同生活,系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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