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赔偿>

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吗

时间:01月31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当事人问:
  我和丈夫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但是一年前丈夫与田某交往密切,对我越来越冷淡。我多次劝阻丈夫,却招致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断争吵。现在丈夫已经和田某同居,并提起了。案件已经开始审理,我才听说新中有婚姻损害赔偿的规定。我认为造成我们婚姻破裂的最根本原因来自于第三者。请问,我作为被告可以向第三者提出损害赔偿吗?如果可以还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答:
   你不能向田某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但是可以在诉讼中向原告,即你的丈夫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因为婚姻损害赔偿只能针对合法中的过错方,即夫或妻,而不能针对第三方。   婚姻损害赔偿是指因法定原因导致离婚,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损害赔偿的四种情况:;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实施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同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必须以离婚诉讼为前提,只提出赔偿而不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你丈夫和田某同居的事实本身已证明了你丈夫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背,是其过错的客观证明,你有权要求丈夫赔偿。   此外,新婚姻法将婚姻损害赔偿权赋予给无过错的一方,无论其处于原告或者被告的地位都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程序略有不同。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无过错方,那么在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就必须提出损害赔偿,否则就丧失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