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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婚姻自由的离婚协议

时间:02月02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网友咨询:要求女方写保证书,才肯,此约定有效吗?律师朋友们好。我表妹瞒着其家人偷偷结了婚,后告知家人,全家人见过男方后均不满意,一直劝其离婚。表妹婚前有一男朋友,此男朋友家人比较喜欢,故家人一直希望表妹离婚后能再和其前男友在一起。现在表妹的老公查出有男性病,让家人更不能接受,逼其离婚。现在表妹老公同意离婚,但要求表妹写承诺:离婚后不能与前男友,不然自动放弃财产。请问这样的保证有法律支持吗?难道就是因为离婚后再和前男友在一起就得放弃共同财产吗?男方一直认为女方和他离婚是因为想重新和前男友在一起,故要此保证。有效吗?

  上海婚姻律师回答:此协议因为属于干涉婚姻自由而无效,你表妹有权分割。婚后和谁在一起是你表妹的自由。不需要写任何协议。你表妹可以直接起诉要求离婚,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均分的。你表妹仍可要求分割,前提是离婚成功。而离婚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你们得好好利用他老公所得的男性病,否则,如果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诉讼就很难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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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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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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