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妇联的稍早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有2.7亿个家庭,有30%存在,且施暴者9成以上为男性。有16%的女性承认曾经受过配偶的暴力侵害,那全国这么多遭遇家庭暴力的家庭,反家庭暴力,仅仅立法管用吗?大家对于反家庭暴力立法又是怎么看的呢?
长期以来,中国的反家暴立法长期滞后,让反家庭暴力很难执行,那此次拟定立法,市民看来,反家庭暴力总算是向前迈了一大步,不过,反家庭暴力的问题由来已久,这次要立法了,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纠纷吗?
采访中看来,反家庭暴力立法,虽然能促进部分市民的维权意识,但是大部分市民还是认为,反家庭暴力仅从立法上着手还远远不够。你看看,首先就是公权介入难,在很多人看来,家暴仅是“家务事”。
在很多市民眼中,这清官不光是难断家务事,即使在一些较严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警察准备将施暴人拘留,却常常因为受害人,心软反悔而中止。
中国的老话说,家丑不可外扬,看来,实在深入人心啊,很多夫妻吵架,觉得本来忍忍就好了,外人搀和进来,只会越搀和越乱,导致小事化大,下不了台,那事实是不是这样呢,如果遭遇家暴,这忍就能忍出,让爱人改正错误吗?
确实,当你遭遇第一次家暴的时候,就该适时地叫外力来帮助,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清官虽难断家务事,可是当你处理不当,生命有威胁时,你还不寻求庇护,那么就会酿成更多的悲剧,我们也疑惑,那 为何夫妻之间就不能好好沟通,非得要用暴力解决呢?
采访中,大家都认为反家庭暴力,不是一时一日之功,那么反家庭暴力立法的话,如果要想彻底地改善目前的现状,走得更远,至少得做到哪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