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老人再婚几多曲折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本报曾经给一位70岁的老先生登过“征婚启事”,这位勇于追求自己幸福的老人,其“相亲之路”却遭遇一路坎坷。“征婚启事”刊登后,他前后接到六七个电话,并与其中3位见了面,可最后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成功。

  这位老先生身高1.8米,相貌斯文,2000多元退休工资,没房子,跟小儿子和儿媳妇住在一起。可3位相亲对象都希望他有房,有些甚至要求他婚后上交工资。社交圈小,找不到群体,早些年去婚介所还被骗,好不容易找到相亲对象,对方又挑剔,这位老先生在寻找幸福的道路上还颇为艰难。其实像他这样的单身老人不少,再婚是个大问题,缺乏相亲渠道,更缺乏来自家人的支持。

  老年人再婚,要跨过几道坎?本报采访了3位专家,听听他们给老人的建议。

  官方声音

  关注老年人再婚,就是关注老年人的生命质量

  采访对象:

  天宁区老龄办副主任 戚建良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这是千真万确。无人作伴、无人可以倾心交谈,是老人最大的不幸,某种意义上甚于贫病。老人再婚,目的要很明确,找一个伴,能相互交流思想,相互慰藉情感,相互照顾生活。

  2000年,常州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很多问题都得到各方重视,唯有老人情感、再婚问题一直很“冷门”。一方面是因为涉及到这一问题的群体表达诉求的并不多,另一方面是因为婚姻这种事很私人化,政府部门很难展开工作。而且老人再婚比较复杂,涉及到自身观念、社会习俗、子女、财产等问题。相对年轻人,老年人寻找另一半的渠道也很单一。

  在老人再婚问题上,首先要尊重老人个人意愿。孤老未必一定都要找伴,两情相悦、相互照应才更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有条件、有再婚愿望且身体还算健康的老年人应该更新观念,鼓足勇气,去寻找自己生命的另一半,争取让自己的晚年过得更充实、更幸福。所有在争取幸福的过程中所遇到的挑战与困难,应该都是可以被战胜的。但是,也不要勉强。

  其次在再婚一事上,动机要端正,绝不能自私。惟有如此,才有可能通过持续不断的磨合实现最终的理解和包容。如果站位不高,只顾眼前,不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的话,生活中的困难难以共同去面对和克服,即便结合了,分手也只是时间问题。

  最后,关注老年人再婚问题,不仅是关注老年人的生存状态,也是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更是关注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任何团体、组织或个人对老年人物质的、精神的关注,都非常有意义,都应该受欢迎。行孝切莫迟疑,敬老休得等待。

  心理咨询师建议

  老人再婚,子女和自己都要放下包袱

  采访对象:

  常州胜名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 曹菊文

  社会、家庭对于老年人的情感关怀,目前处于比较缺失的状态。面对孤寡老人,子女们首先没有帮助老人择偶的意识,有些甚至强烈反对爸妈再婚。至于老人自己,也多数迈不出步伐。因此大多数丧偶老人依旧过着单身寂寞的生活,子女回家时热热闹闹,走后又冷冷清清。

  子女要让父母放心地找另一半的话,应该帮老人把很多问题都排除掉。而老人自己也应该放下包袱,大胆追求幸福,并与子女做好沟通。

  子女不应成为老人再婚的干扰

  在关注老年人情感问题上,很多子女意识薄弱。或许他们认为,自己对父母好,就不需要再考虑为父母找另一半的问题,实则不然。很多老人,即使子女很孝顺,但晚上一个人呆在房里总觉得空落落的,有孤独感,甚至会把本来身体的不适扩大化。如果子女不主动关心老人的情感问题,老人们往往开不了口。

  即便老人主动提及,有时也会遭到子女反对,很大一个障碍来自问题。也有子女从情感上不能接受父母再婚,觉得自己死去的父(母)不可替代。

  对子女建议:

  1.关注老年人情感问题,拓宽老年人寻求另一半的渠道。

  2.子女给予父母适当鼓励,做好心理建设,对于父母的感情问题不要过多干涉。

  3.在处理财产问题上及早跟父母沟通,双方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消除疑虑。

  老人要改变观念,放下包袱,追求幸福

  老人羞于再婚的很大一部分因素来自观念传统,单方面认为要对死去的另一半忠诚。多数独生老太传统“妇道”的观念根深蒂固,即使有再婚的意思,也羞于表达。并且,女性和男性不同,会把多余的精力放在孩子身上,感情上并不缺失。而男性相对自由,更害怕孤独,他们选择再婚的比例更高。

  其次是顾虑到孩子,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考虑到双方的孩子、料理生活、财产分配等问题,也担心孩子因此会跟自己闹出不愉快,所以很多老人也选择“保守”的方法,避免增添麻烦。

  对老人建议:

  1.多参加集体活动,如舞蹈、下棋、太极拳等。

  2.有健康的兴趣爱好,以兴趣交朋友。

  3.独身的人抗风险能力差,老年人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尽可能地迈出步伐找老伴。

  4.如果老人内心对亲密关系很渴望,应该大胆表达,告诉子女。

  5.主动跟子女就财产等问题沟通。

  律师说法

  财产问题,不应该成为老年人再婚的障碍

  采访对象:

  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万政

  老年人的再婚问题引起过各类法律纠纷,其中这些法律问题多以财产纠纷为主,同时又常常会牵涉到夫妻共有财产、遗产继承等情况。如果是一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他有自由处分自身财产的权利。财产是否留给新老伴、留多少,应当以老年人自己的判断为主要依据。

  牵涉到财产的问题,老年人应该跟子女说清楚,尤其是之前丧偶的,应事先申明哪些是子女应得的,哪些是自己的,可以自由支配,在中也尽可能不要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部分,以免今后在继承中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案例一:一位老先生,拥有独立、不错的经济能力,丧偶后再婚,其子女不孝,老先生准备在去世后把遗产都留给新的配偶,子女欲打官司。

  律师建议:该老先生必须定立遗嘱,在遗嘱里明示遗产处分方案,有条件的可以进行。若非如此,在老先生去世后,除非经调查确认子女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否则,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参考案例二:老先生丧偶后与某老太再婚,老先生再婚之前有房子一套,假设老先生没写遗嘱就去世,按照《婚姻法》最新解释,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加新配偶的名字,那么该套房屋老先生所拥有的部分,一般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如果在房产证上添加了新配偶的名字,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套房屋原本老先生所拥有的部分有一半将属于新配偶所有,属于老先生的剩下的一半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律师建议:老年人在再婚前,最好能做一个婚前,以免日后因财产问题后发生家庭矛盾,同时对于新配偶要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要求,财产所有方应当进行慎重考虑。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