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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反家暴遭遇法律尴尬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深圳家暴案件逐年上升、绝大部分家暴受害者在首次被家暴后选择忍气吞声、反家暴遭遇法律等多重尴尬……面对日益突出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草案)》),拟通过建立受害人庇护机制有效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相关专家表示,《条例(草案)》相关内容还需细化,而除了立法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才能真正有效解决家庭暴力问题。

  现状▶▶深圳家暴案件逐年上升

  “家暴是妇联信访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深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徐琳介绍,近3年,全市妇联系统受理家庭暴力信访件约占婚姻家庭类的两成左右,受虐者中98%是妇女儿童。求助者中,非深圳户籍女性的约占 72%,女性处于无业或失业状况的约占19%;施暴者80%以上集中在20岁至45岁之间。

  根据市妇联2010年调查显示,深圳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逐年上升,2007年有300余件,2008年400余件,到了2009年共有600多件。这些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施暴者和受害人都趋向年轻化,婚龄在2—5年,尤其以处于婚姻磨合期的80后夫妻增多。“从看到的专题调研报告和掌握的信访情况来看,家暴跟学历、家庭收入、年龄、职业等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徐琳说。

  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下简称“鹏星”)在去年成立,这是第一家民间反家暴社工机构,其面对的受家暴者不止来自深圳,还有全国。“受家暴的女性中有88%一般在首次被家暴后不会求助,忍无可忍、没有办法才会求助。”鹏星社工黄俏介绍,她在两年接触的近400起家暴案例中,因为首次家暴而前来求助的人不足10个,而在家暴防护中,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有专家分析,家暴的发生,最根本原因是家庭出现矛盾。

  根据专家理解,施暴者有一种控制欲。另外,传统观念中“家丑不外扬”、“打是亲骂是爱”等观点亦强化了家暴的循环往复。另外,生活节奏过快、家庭生活压力大,亦是深圳家暴逐年上升的事因之一。

  鹏星社工称,家暴会毁掉一个完整和谐的家庭,鹏星的被家暴求助者中,50%会选择。家暴对受暴者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家庭子女的行为方式。据介绍,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会无意识地接受暴力解决问题的心理模式,让家暴成为“遗传”。

  困境▶▶反家暴遭遇多重难题

  一方面家暴案件逐年上升,而一方面,反家暴又遭遇一系列的难题。

  记者采访了解到,反家暴首先面临的是无可操性强的法律可依照的难题。据介绍,中国法律关于“家庭暴力”的概念在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中首次出现,2005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则提出多部门合作解决家暴问题。2008年《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出台。

  “这些法规原则性都很强,没有细化,可操作性不强。”徐琳认为,反家暴涉及的法律,是事后惩罚,基本是不告不理,受害人不提出来,国家公权力就不会有效进行处罚。

  据介绍,在民事关系方面,家暴是离婚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定条件,这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而夫妻之间如何赔偿方面,法律没有明确。行政处罚方面,殴打他人会有拘留或者罚款,夫妻之间会因此常常考虑放弃。而在刑事处罚方面,因为家暴的突发性和私密性,现场取证难,导致相应处罚难以落实。

  这样的情况也导致黄俏等社工只能为受家暴者提供心理和法律咨询,停留在辅导、咨询层面。

  反家暴遭遇的另一个难题是个体孤立。专家分析,深圳是一个带有“陌生人社会”性质的移民城市,流动人口多,个人受支持的社会资源系统比较欠缺。一人在外,身边仅有几个亲友。加之生活节奏很快,上班很忙,没有时间参与社区活动,导致个人与周边群体的疏离和孤立,在家暴发生时,受害者时常陷入无人可依的境地。

  “一些受家暴的女性只能去找派出所或者妇联”,在深圳工作的律师韦四强说,但通常只有受家暴者受到显而易见的伤害时,才会获得救助者的注意。普通家暴充其量是一个警告,依法拘留、罚款、刑事拘留的更少,“因为这涉及家庭内部关系”。

  在鹏星社工黄俏看来,社会支持系统的薄弱也是反家暴遭遇的一个难题。

  据其介绍,深圳家暴防护机构远远不够。目前,深圳市妇联主管的鹏星家暴防护中心才四个社工,而其项目也多是零散的、自发的,项目设置比较滞后,多是问题出现之后才做,没有建立事前预防、事中制止、事后救济等全过程的有序的预防系统。

  她认为,以移民人口为主的深圳,政府应建立一系列家暴防御机制,政府应该重视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对于反家暴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公共服务和社会建设来抓。

  期望▶▶草案规定还需更加细化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制止家庭暴力虽做了原则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困难,使受害者得不到有效救济。”市人大有关人士说,为了有效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提出,“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依法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申请不超过72小时的临时庇护。受害人在受庇护期间的住宿及其他生活费用自理或者由施暴方承担”。

  而记者也了解到,今年10月,全国妇联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目前反家暴法已进入最后的调查论证阶段。

  对于深圳拟通过立法,并对一些细节作出规定,以期有效解决家庭暴力的做法,专家们怎么看待?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国外一般叫人身保护令,制止家暴可操作性较强,在国外,绝大部分发出人身保护令之后,施暴者就不敢打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莹认为,深圳在探索性别平等立法上走在了国内前沿。

  实际上,家暴防护组织在深圳并不陌生。徐琳说,为了摆脱受害者的危险境地,妇联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在救助站设立了家庭庇护中心,在社区警务室设立家暴报案点等,此外妇联还设置了一系列心理疏导机构。

  “但有些组织机构效果并不明显”,徐琳介绍,庇护中心的使用率较低,每年仅几宗申请者入住。“家庭暴力庇护机制非常重要,目前庇护中心有一些问题。”徐琳认为,此次草案提出受暴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安全保护裁定,避免了施暴者暴力骚扰、经济和心力困扰。

  在为立法解决家暴叫好的同时,专家们同时认为草案还需要将一些规定细化。

  鹏星社工周红萍建议,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庇护的规定很好,但一定要同时对保密性作出规定,“因为受害者不希望外人知道自己的情况,也担心施暴者找上门来,引发骚扰。”她说,人身保护裁定中,应该提出受害人涉及遭受暴力和骚扰之后,其人身及其亲属、财产等保护要加强,可以强制要求施暴人搬出去,或者施暴者承担受庇护费用。“有的城市庇护举行揭牌等仪式,对受害人来说,是没有安全感的。”而对于草案中提出的“受害人在受庇护期间的住宿及其他生活费用自理或者由施暴方承担”规定,专家们有所担心其操作性。

  “生活费自理或者施暴者承担,这有不妥,我们遇到的案主,大都是生活条件较差。”黄俏说。

  而徐琳分析,庇护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草案目前暂定个人承担,这是因为目前没有相应法律依据,并依法测算一年要多少预算。“72小时庇护,时间太短,在香港有2周到2个月,身心恢复到经济独立,建议弹性一点,由专业的社工和专家做评估,确定庇护时间。”

  李莹称,相对于具体到庇护中心庇护时间的明确规定,还不如更加具体规定如何落实人身保护裁定这块内容。

  [专家观点]

  应建立

  社会支持系统

  “除了立法,家庭暴力更应该化解矛盾,而化解矛盾,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专家认为,对于深圳家暴问题,社会支持系统特别重要。在深圳,很多人没有亲友,遇到问题解决渠道不足,绝大部分遭遇只能由自身个体来承受。社会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从源头预防、事发制止到事后救济的全过程支持系统。

  徐琳通过一个案例讲述了社会支持系统的重要性。她说,在一个反家暴普法节目中,一名家暴受害女性反映,其丈夫常外出加班,妻子收入低,又要照顾老小,压力巨大,费用紧凑,夫妻时有争吵,男方常打女方,女方忍无可忍,要求离婚。

  在节目现场,妇联请来律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者。就她的案例,律师分析,家暴是违法行为,施暴的丈夫将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要离婚,建议女方采取方式,获得什么赔偿。而心理咨询师则分析她和她老公的心理状况,认为她的老公应该反思家庭责任和产生矛盾时的处理方法,双方都要反思自身不足。而家教教育指导师则就案例对孩子的心理影响进行分析。法律援助者也分析了目前状况,建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再加上人民调解员与妇联调解,最后女方决定和解。在妇联的回访中,这一家没有再发生家暴事件。

  “社会应建设这样专业性的、全方位的服务,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李莹律师也认为这种社会系统很重要。她介绍,在美国,会有敲门运动,邻居之间会彼此经常敲门,做到日常帮扶。而在台湾,反家暴知识从娃娃抓起,会出现在中小学生课本中,社区和政府会建立纠正机制,不仅救济受害者,还对于施暴者进行强制性心理干扰,对于身临家暴现场中的目睹儿童进行及时救助。而在香港,有一些曾经遭受家暴伤害的妇女站出来,成立群福妇女权益会,帮助受害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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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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