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今年初,我和前夫通过协议,写明儿子的归我。但是我们办理离婚登记后,他却反悔拒绝将抚养权给我,并表示如果我不把孩子给他,他就去起诉。请问已经写清了孩子抚养权问题,他还能去起诉么? 、
解答:虽然离婚协议已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变更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因此,你前夫有权起诉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但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其诉求,会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