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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可诉讼变更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读者问:今年初,我和前夫通过协议,写明儿子的归我。但是我们办理离婚登记后,他却反悔拒绝将抚养权给我,并表示如果我不把孩子给他,他就去起诉。请问已经写清了孩子抚养权问题,他还能去起诉么? 、

  解答:虽然离婚协议已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但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可提出变更权的要求。变更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因此,你前夫有权起诉要求更改子女抚养权,但至于法院是否支持其诉求,会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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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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