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根据新《婚姻法》,永远是个人财产。这样,男方可能在一些问题上有恃无恐,不严格约束自己,因为如,房子完全是自己的。而如果房子是双方共同购买的,自然共同所有,这样,如男方对婚姻破裂有过错,就会少得财产,必对自己加以约束。结婚一二十年后,男的事业上一般都是渐入佳境,女方虽然也是如此,却不再那么吸引人,到时社会上婚外恋恐怕更多,如房子又是男方个人的,女方就少了制约男方的一个有利因素。
第五,同样的男子,如果有房,自然受到众女孩的青睐。想起一个笑话:说是一个女生毕业后做了律师,她的一个朋友说:“啊?这个行业是竞争很激烈的,不适合女孩子做的,还不如嫁个人好又有钱的金龟婿,就什么都有了。”女律师说:“你说的这个行业竞争更激烈。”好比一只好股票,你要买,就必须出得起高价,甚至有钱也买不到。最近有另一文章,标题说是《女孩们追刘翔各有绝招!》,这种无聊文章笔者当然不会打开看都有哪些高招,大多都是痴心妄想罢了。荷兰有传奇色彩的足球巨星克鲁伊夫,有个女孩追他,看了他99场比赛,向他要了99次签名,都成功了,最后把这个本子寄给克鲁伊夫,克鲁伊夫被感动了,于是女孩成了克鲁伊夫夫人。谁有这个耐心和毅力?
新加坡的李光耀在谈到一些少男少女只向往一些演艺明星偶像时表示,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自己的兄弟姐妹或是邻居家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素质,以后的婚配对象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应当实事求是。
所以,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房子只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而不应当是婚姻的先决条件。最后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要因为房子错失了姻缘。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情
要房子还是要爱情,已成家的众多姐妹们语重心长地教导未婚MM说,谈恋爱首先得看对方经济基础厚实不,而衡量经济基础的最好方法莫过于去看一看这人有没有房子。有房子,你们的事就算成了一半。
现代婚姻的首要条件似乎就是要有一所房子,而房子也最能让人有一种归属感。不是有句老话:“金窝银窝舍不得自个儿的穷窝”,房子再小再破,也能称其为家。所以,两人谈恋爱即使有个三年五载的,等把房子的问题落实到结婚的日程上来时,再甜蜜的爱情也会因为没有房子而徘徊在红地毯外。
嫁给房子还是嫁给爱情?爱情是亘古不变的主题,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经典的爱情篇章被流传至今,其中的主人翁们为了爱而纯粹去爱,不管对方是贫穷还是富有。然而在残酷的现实中,有些人也不得不向现实主义低头。“爱情诚可贵,房子价更高”,一套房子少则十多万,对于穷人来说,面对昂贵的房价,爱情成了一种侈奢品,惟有选择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