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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网上征婚求偶 丈夫请公证处保证据离婚(2)

时间:01月12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经过咨询上海离婚律师,林锦决定先收集证据,然后据此向李隽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林锦来到位于渝中区两路口的重庆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网络保全证据公证。

  经审查受理后,在两名公证员全程现场监督下,林锦在公证处办公室的电脑上登录了妻子打广告的婚介网站,然后将妻子在该网站的征婚信息资料一一下载打印。

  公证员认为,林锦保全网络证据的行为真实合法,遂于昨日为他出具了保全证据的公证书。

  取得证据后,林锦表示,李隽在没和他离婚的情况下,就在婚介网站上打征婚广告,其行为既违反了我国有关法规,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有过错在先。他决定,近日向法院提起与李隽的离婚诉讼。(因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

  上海离婚律师说法

  属于违法

  还没离婚就征婚属于违法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介绍,《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忠诚。李隽在没有和林锦离婚的情况下,就在婚介网站上打出征婚广告,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由于李隽尚未与他人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所以她的行为还未构成罪。

  何桐雨称,《婚姻法》规定,因为4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虽然李隽的行为不属于这4种情形之一,但是如果确实由李隽的这一行为导致双方最终离婚,林锦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

  这样申请

    想要保全证据公证这样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符合《公证程序规则》有关规定;

  ■申请人取得证据的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

  ■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载有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

  ■与申请保全证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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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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