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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与人登记属重婚吗?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陈小姐来电咨询:我的前男友一年前在老家经家人撮合,与当地一女子办了婚礼。现在那女子怀孕6个月了,但他们一直没登记结婚。前男友来深圳后又跟我好了,我们俩想要结婚,但那个女的不愿意放弃他。如果他现在跟我办理,是否会构成?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举办了结婚仪式同居生活的,按处理。 1994年2月1日之后,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都必须补办登记,否则视双方无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障。所以你男朋友与其上一任女友之间的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你可以同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构成重婚。但你的决定可能不太妥当,会严重伤害到他前女友。另外,你要注意保护自己,你如果没有与男友去领取结婚证,你的命运有可能同其前女友是一样的,请慎重决定。

  黄女士来电咨询:婚后女方父母付首期款为女儿和女婿买了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女儿和女婿的名字,女儿和女婿离婚后,房子应该归谁?父母有没有份?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房产怎么分割,双方就离婚了,能不能离婚之后再通过协商分掉房产?离婚后再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房产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应属于,而非女方父母的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还有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可通过达成协议进行分割处理,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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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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