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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 孩子该由谁抚养

时间:01月13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当事人咨询:我和妻子正在协商,我希望得到孩子的权,因为我的经济条件较好,每月收入7、8千元,而她长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是,她也想要孩子的 ,我很担心我每月支付的会被她用于家庭生活而顾不了孩子。请问律师,现在孩子正在上幼儿园,出于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法院是否会将孩子 判给我抚养?
    上海婚姻律师答: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未成年人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与未成年人的亲疏程度以及由哪一方负责抚养和监护更为方便等多方面因素。
    经济因素虽然是法院判决时考虑的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决定性因素。
    因此,夫妻一方想在离婚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关键还是需要举证证明,孩子由其抚养将更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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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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