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离婚后,她就成了“三无”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三出台,对于家住福田区的李女士来说无疑是一记闷棍,因为正处于与丈夫分居阶段的她可能因新司法解释三而无法分到房产,而婆婆有了这个撑腰更是喝斥“回家”伸张权益的她“滚”,说这个房子与媳妇没有任何关系。昨日举行的第二届广东省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联谊会上,深圳、广州、惠州、清远等地的持证咨询师就此案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事件

  婚后买房

  婆婆付账

  李女士几年前时,丈夫37岁。领了结婚证3个月后,小两口在福田区买了一套近90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但房款却是从婆婆的账户上划拨。李小姐说,婚前丈夫的工资一直由婆婆统管着,以丈夫每月1万多元的收入来看,买这个房子的钱是存够了的。随着房价高涨,现在,李小姐丈夫名下的房子已经由原来的几十万元增值到200多万元。

  婚房买好之后,在内地的公公婆婆便来深与李女士两口子合住,结果婆媳矛盾重重,最终引发夫妻感情不合。李女士说,婚后婆婆仍然管着丈夫的工资,经常把丈夫的工资取出来,要么就宣称养家用掉了,要么就转存到婆婆自己的账户上。婆婆不仅掌控着家里的财政经济大权,并且还常常对她这个媳妇挑三拣四给脸色看,在家里说一不二。李女士要管钱,婆婆不同意;李女士想接自己娘家的父母过来住一段时间,婆婆也不同意。为了照顾孩子,李女士一度辞职做了全职妈妈,去年才开始重新上班,与社会脱节了3年。小两口的生活中,婆婆干预得很多,丈夫却又一门心思地想当孝子,一切全听婆婆的,在婆媳闹矛盾时,丈夫不分黑白对着李女士狂吼。日子久了,李女士觉得不堪忍受。虽然孩子都6岁多了,但是,眼睁睁地看着婚姻滑向了穷途末路。至今,李女士与丈夫已经分居一年了。

  媳妇

  即成“三无”

  “结婚的时候,哪里会想到以后会离婚呢?所以,对房子啊、钱啊,我都没有怎么上心。而且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丈夫婚后的财产,我作为妻子都是有份的呀。结果,现在让我有两个没想到。第一,没想到婚姻会走到穷途末路,第二,没想到婚姻法司法解释改变了。我如果现在离婚,房子也没有、钱也没有,也可能争不到孩子,岂不成了"三无"女人、被扫地出门?”李女士抱怨说。

  李女士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这么多,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这对女人而言太不公平了,更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男人往往挣钱更多,女人生小孩后影响很大。女人的付出得不到保障,谁还安心在家里带小孩?都出去工作,谁照顾小孩?”李女士认为婚姻法的实施要划分时间段,以前的既成事实和做法,不能用新法去硬套,不能搞一刀切。

  “男女平等,不是抹去男女之间的差异,而是要尊重男女之间的差异,这才叫真正的平等。在婚姻中,女性受生育、身体、社会竞争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往往是弱势群体。”李女士说。

  专家

  司法解释三存在瑕疵背离国际潮流

  著名婚姻法专家、国家婚姻家庭咨询师刘伟民解释说,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按照此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李女士是可以与男方共同享有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剥夺了李女士对该房屋的共有权,李女士结婚以来对家庭、对小孩的默默付出变得没有任何价值,使李女士本应在家庭中享有的财产权利化为乌有。现在李女士的婆婆依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将媳妇赶出家门也就有了法律依据。故李女士的遭遇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证明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存在瑕疵,同时也凸显了法律的尴尬与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无奈。

  刘伟民认为,司法解释三解决了婚姻法与物权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中的房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提供了裁判依据。但是司法解释三跟世界婚姻法的立法潮流背道而驰。从国际上看,在日本,如果离婚的话,女方将获得家庭财产的70%,欧美国家的婚姻立法也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我们的婚姻法新解释对于保障实质上的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这一方面可以说是一种倒退。

  现象

  司法解释三让女性焦虑

  参与联谊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均表示,自从司法解释三出台之后,接到这方面的咨询电话多起来,其中很多是未婚或已婚女性咨询房产、等问题。不少咨询师反映,司法解释三让女性焦虑起来,一些女性表示,在婚姻不稳定、离婚率居高的当下,感觉婚姻不太可靠,而如果没有财权,一旦离婚就走入“人才两失”的困境,所以要知法用法、未雨绸缪。

  不仅广东,因为司法解释三,全国各地似乎都不平静。有专家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2011年8月13日施行以来,北京、南京、浙江、宁波等地已先后出现适用该解释的案件,其中多案涉及人们最关注的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从整体上看,该解释对婚姻家庭事务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作出了更加细化、更加明确的规定,使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更具可操作性。但该解释也存在缺陷,特别是对妇女权益的保障不足,过度干预婚姻家庭关系中本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事务,容易造成夫妻关系紧张,阻碍配偶之间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使本以感情为纽带的婚姻关系,沦为赤裸裸的财产博弈关系。

  争论

  婚房由谁买产权应归谁?

  当下房价高企,小两口结婚时能买得起婚房的是少数,很多父母被“卷”进来,把多年的积蓄掏出来,而离婚率高、年轻人婚姻很不稳定,令不少父母也忧心忡忡。“有的年轻人,结婚一两年就离了,甚至还有什么几个月就"闪离"了的,如果房产分媳妇一半,我们老两口一半的积蓄不就白送啦?如果儿子再婚时还要买房,我们又出不起钱了,怎么办?”余老伯说,因为离婚率太高了,所以老人在为儿子媳妇买房子的时候也很不放心。

  有婚姻家庭咨询师认为,婚姻不稳定,是导致很多老人及小两口之间在财产上互相“留一手”的关键原因。婚姻家庭咨询师刘司城认为,关键问题是现在的婚姻普遍缺乏信任感而容易引发危机。司法解释三在某种意义上的确保障了房产出资方的权益,但是,却也引发其他问题。为了避免婚后的财产、房产纠纷,或许,在领结婚证之前就协议好房产如何购买、产权如何归属的问题是一个不错的做法。虽然有些残酷和不近人情,但免去了婚后“突发”矛盾。比如,小两口结婚双方父母赞助婚房款,到底是“借” 还是“赠与”,在协议中写清楚。如果是“借”,约定好小两口在婚后什么时期内偿还。小两口在房产权上各占几成,由小两口视“恩爱程度”及出资比例等自行约定,父母不去干涉。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恒都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大型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经过十多年筚路蓝缕,恒都规模近1800人。多次蝉联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ALB(Asian Legal Business)、LEGALBAND 等著名专业法律媒体的推荐与排名...